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一、參評范圍和條件
我校2018——2019學年期間擔任校、院研究生干部,思想進步,立場堅定,學習勤奮,治學嚴謹,作風正派,態度端正,熱心公益服務,工作事跡突出,成績顯著,綜合測評列本學院本年級前50%。
在學校規定時間內無故未注冊者、受到違紀處分者、違反學術誠信者、未按學校要求及時繳納本學年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者不能參評。
二、評審程序
1、符合以上條件的研究生干部如實填寫《優秀研究生干部申請審批表》等,向所在培養單位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2、各學院評審委員會對申請優秀干部的研究生進行初評,并將初審推薦結果在本單位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舉報電話:8239890、8239892)。公示無異議后,提交學校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3、學校研究生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培養單位的推薦名單和材料審查匯總后,統一進行評定,評定結果在全校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發文統一進行表彰。
4、如對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向各培養單位和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處提出申訴。
三、時間安排
參見《關于開展2018—2019學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四、有關要求
各學院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將有關精神和要求傳達到每位研究生干部,并按時間要求及時提交有關材料;評審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獎優原則,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杜絕弄虛作假。